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建筑业协会成立于1989年6月。原名为恩施自治州集体建筑企业协会。2005年经州集体建筑企业协会、州勘察设计协会会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,确定采取合并的方式,报经恩施州民政局批复,组建设立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建筑业协会。
本会是由恩施州境内依法注册或执业的从事土木建筑工程、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、装饰装修工程以及建筑材料、机械租赁、中介服务机构等与上述行业相关的企事业单位(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除外)和相关经济组织自愿组成的全州性、行业性、非营利性社会团体。
本会业务范围:
(一)、研究探讨建筑业改革和发展的理论、方针、政策,向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广大建筑业企业的诉求,提出行业发展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法规等建议;
(二)、协调实施行业发展规划和有关法规中出现的问题,进一步推进行业管理,提高全州建筑行业的整体素质、经济效益、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;
(三)、承办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事项,完成政府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务,参与制定相关立法、政府规划、公共政策、行业标准和行业服务收费标准等事务;
(四)、积极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,推广交流会员单位企业改革和经营管理的先进经验,推进建筑业的经济技术合作与进步;
(五)、建立健全行业自律机制,规范行业行为,履行社会责任;
(六)、维护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,组织开展法律咨询服务,积极反映会员企业的困难和问题,在政府主管部门和企业之间,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;
(七)、加强与州内外建筑业民间社团组织的友好往来,开展企业管理与技术经济合作和交流活动;
(八)、开展创优评先活动,并择优推荐参加省级以上创优评先活动。
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建筑业协会是我州建筑业重要的行业组织,一直以来,协会在州住建局、州民政局的关心和业务指导下,遵守宪法、法律、法规和国家政策,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遵守社会道德风尚。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团结和组织社会力量,坚持为行业和会员提供优质服务,积极反映企业诉求,维护企业合法权益,加强行业自律,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,积极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,为促进全州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,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贡献力量。